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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圈烦人的微商好日子要到头了!历经5年电商法终于落地

发表日期:2018-09-05 11:16:59,人气:1777 次浏览,分类:微帮联盟

自从马云爸爸加入了我们的生活,网购就变成了大家最日常的消费方式。

网店的确有成本低、购物方便的优势,然而由于互联网本身的不可抗拒的虚拟性和距离感,也让我们在网购里遭遇各种麻烦。

拆快递的快感,网购被坑的愤怒,被三无微商刷屏的厌烦,一并呈现在我们的网购过程中。

你朋友圈烦人的微商好日子要到头了!历经5年电商法终于落地

8月31日,中国人大网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历经五年、四审、三公开,这部历经坎坷的《电子商务法》终于落地了。今后,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有了一部专门法。

《电子商务法》共八十九条,让消费者“评价被删”、“押金难退”、“差评被骚扰”等困扰多年的糟心事得到了法律保障,也对电商经营者乃至仓储、物流、支付结算多个电商环节问题给予了法律层面界定。

小编特别为你准备了一份网购防坑指南,拿好,不谢!

买到微商三无产品

再也不用担心找不到责任人了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国民的购物方式已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各种销售不仅仅存在淘宝、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上,利用朋友圈、直播等方式的销售层出不穷。《电子商务法》明确:微商、直播等列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受该法约束。

这代表什么呢,代表我将和三无产品说再见了,就算不幸买到三无产品,再也不用担心卖货的人把你拉黑后就投诉无门了。微商、直播卖货也需要登记,如果卖的是假冒伪劣产品,一样可以要求退货。

你朋友圈烦人的微商好日子要到头了!历经5年电商法终于落地

捆绑销售不存在的

不会再有默认搭售商品了

买张机票默认搭售接机服务,订个酒店又默认买了精油SPA,平台设置成默认搭售的服务,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其他可能并不需要的服务,一直以来遭到诸多吐槽,但平台依旧我行我素,消费者买个票都得睁大眼睛看清楚每一个项目,以防被套路。

现在,你可以放心买买买了,《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如果有想钱想疯了踩法律红线的,只管举报,他们将被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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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快递无限延期?

不行!

每次一到双十一,等快递等得头发都白了,但说好的快递依然没收到,一问卖家,“双十一快递忙,没办法”,一问物流,“包裹太多,没办法”。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

从此,各种理由都不能是理由,快递无限延期,那是不行的。约好三天到货就是三天到货,约好五天就是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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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押金难退?

设不合理条件等着被罚款

网上订酒店、骑共享单车等,都需要消费者先交纳部分押金,但给钱容易退钱难。特别是某些平台将押金挪作他用,资金链断裂后,用户无法退押金,这在共享单车上表现最为突出,去年共享单车倒闭潮,有些品牌的共享单车押金难退的问题,受到了全国各地多家媒体的关注。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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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删除差评

最高将处以50万罚款

你发现没,每次你的好评都都能找到,你的差评却消失了。有些产品不好,消费者记录下真实的感受,却被卖家或者平台删掉,搞得清一色好评,毫无实际参考价值。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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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大欺客”?

平台要承担相应责任

近期,在线差旅、交通出行、在线票务、视频网站、网络购物等诸多网络平台企业纷纷被曝出可能存在大数据“杀熟”行为,平台“店大欺客”。除此以外,很多平台自身审核不严,让假冒伪劣以及危害人健康的商品或服务上线交易,像此前的拼多多和滴滴顺风车事件,都属于此类。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你朋友圈烦人的微商好日子要到头了!历经5年电商法终于落地

是不是看起来有点复杂,可简化为3个公式:

1、过错+经营者侵权事实+平台不作为=平台连带责任。

2、生命产品+平台资质审查漏洞+侵权损害=平台相应责任

3、生命产品+未尽到安全保障+侵权损害=平台相应责任

你朋友圈烦人的微商好日子要到头了!历经5年电商法终于落地

自此,我们网上消费总算是有法可依,再也不用担心买买买被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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